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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规则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评价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5-11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的认证评价活动,旨在规范施工企业环境与卫生管理,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卫生防疫要求。

 二、认证依据  

1. 技术规范与标准:  

   - AQ/T 4256-2015《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 JGJ 146-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 GB/T 27007《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用规范性文件的编写指南》  

   - GB/T 27060《合格评定 合格评定良好操作规范》

- GB/T 27067《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基础和产品认证方案指南》

   - 本规则

2.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三、认证模式及领域划分  

1. 认证模式:  

   - 服务特性测评: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管理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 等级评定:根据评分结果划分等级(5A4A3A)。  

2. 领域划分:

    本规则所属领域为一般服务认证领域SC19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主要划分为:  

   - 环境管理:粉尘、噪声、污水、扬尘控制等。  

   - 卫生管理:临时设施、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等。  

   - 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职业病防治、健康监护等。  

 四、认证实施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 施工企业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施工方案、管理制度、检测报告等)。  

   - 认证机构审核申请材料,确认符合性后受理。  

2. 评价阶段:  

   - 资料审核:核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检测记录等文件。  

   - 现场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录  

     - 环境管理:检查道路硬化、扬尘覆盖、噪声控制设备、污水沉淀设施等。  

     - 卫生管理:核查食堂卫生许可证、宿舍安全、生活垃圾处理等。  

     - 职业健康管理:抽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健康体检报告等。  

   - 人员访谈:随机询问施工人员对防护措施、卫生管理的知晓情况。  

以上评价阶段初审和再认证审核人天为125人以内1.5人天,125人以上为2人天,现场审核人天不低于70%;监督审核人天为1人天,与其他体系同时审核可以减少,但合并审核不应低于1人天。审查员应为CCAA注册正式审查员,且应通过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评价相关知识考核。

3. 评分与等级评定:  

根据指标分值评定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服务能力,以区分服务不同等级,最高为5A

指标分值

级评定

95分以上(含95分)

AAAAA(5A)

90分至95分(不含95分)

AAAA(4A)

80分至90分(不含90分)

AAA(3A)

4. 认证决定:  

   - 认证机构复核评价结果,形成认证报告,决定是否颁发认证证书及等级。  

5. 监督与再认证:  

   - 获证企业需每年接受监督审核,证书有效期3年,到期前申请再认证。  

 五、认证证书及标志要求  

1. 证书内容:  

   - 企业名称、认证等级、认证范围、有效期、认证机构名称及编号。  

2. 认证标志:  

   - 标志需包含认证等级,不得使用“国家”“领跑”等字样。  

3. 证书状态管理:  

   - 暂停:未通过监督审核或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 撤销:提供虚假信息或造成严重环境/卫生事故。  

 六、认证规则动态维护  

1. 定期评估:每两年对规则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符合最新法规及标准。  

2. 修订备案:若AQ/T 4256JGJ 146等标准更新,需30日内修订规则并重新备案。  

注:本规则通过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备案,备案编号:CTS-ZRICSC1902-2023

附录: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控制的评价现场审核内容:

序号

内容

标准

评价方式

1

基本要求(10分)

1、工程项目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根据工程类型、环境地质条件和工程实践制定。

2、工程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及环境条件进行安全分析、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施工现场规划、设计应根据场地情况、入住队伍和人员数量、功能需求、工程所在地气候特点和地方管理要求等各项条件,采取满足施工生产、安全防护、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范自然灾害和规范化管理等要求的措施。

4、施工现场生活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围挡应采用可循环、可拆卸、标准化的定型材料,且高度不得低于1.8m。

(2)应设置门卫室、宿舍、厕所等临建房屋,配备满足人员管理和生活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场地应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应设置有效的排水设施。

(3)出入大门处应有专职门卫,并应实行封闭式管理。

(4)应制定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5、应根据各工种的作业条件和劳动环境等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及时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培训。

6、进场材料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满足使用及安全卫生要求。

7、各类设施、设备应具备制造许可证或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8、停缓建工程项目应做好停工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复工前应进行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9、施工现场未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10、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每条符合得1分,不符合视程度扣分,最多扣1分。

1

环境管理30分)

1、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应全部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3、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全部篷盖。

4、施工现场出口应设冲洗池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全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5、施工场地、道路应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

6、建筑垃圾应分类存放、按时处置。

7、收集、储存、运输或装卸建筑垃圾时应采取封闭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

8、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及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禁将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油类、酸碱类物质向城市排水管道或地表水体排放。

10、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

11、施工污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2、严禁将危险废物纳入建筑垃圾回填点、建筑垃圾填埋场或送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处理。

13、施工现场应编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积极落实。

14、并应采用有效的隔声降噪设备、设施或施工工艺等,减少噪声排放,降低噪声影响。

15、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

16、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17、夜间经许可施工

18、施工现场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19、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采取防火措施

20、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高度小于2.5m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现场检查,每条符合得1.5分,不符合视程度扣分,最多扣1.5分。

卫生管理30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人数量合理设置临时饮水点。

2、施工现场生活饮用水应符合卫生标准。饮用水系统与非饮用水系统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连接。

3、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有污染源的地方。

4、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定期清理。

5、施工现场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配备必要的排风和冷藏设施。

6、应制定食品留样制度并严格执行。

7、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采取宜清洁、耐擦洗措施,墙面处理高度大于1 .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并保持墙面、地面整洁。

8、食堂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9、炊事人员应持有身体健康证。

10、施工现场应选择满足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且食品加工、准备、处理、清洗和储存过程应无污染、无毒害。

11、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共饮水器具应及时清洗定期消毒。

12、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保存原始采购单据。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的食品和原料。食堂应按许可范围经营,严禁制售易导致食物中毒食品和变质食品。

13、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和保管,存放成品或半成品的器皿应有耐擦洗的生熟标识。成品或半成品应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14、食堂制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库房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应采用单层建筑,应与宿舍和办公用房分别设置,并应按相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15、临时用房内设置的食堂、库房和会议室应设在首层。

16、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人员数量设置厕所。

17、厕所应定期清扫、消毒,厕所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河道或水沟内。

18、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房、开水间、文体活动室、职工夜校等临时设施。文体活动室应配备文体活动设施和用品。

19、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宿舍。

20、生活区、办公区的通道、楼梯处应设置应急疏散、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

21、宿舍内宜设置烟感报警装置

22、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m2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23、宿舍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床头设置姓名卡。

24、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宿舍应设生活用品专柜、鞋柜或鞋架、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生活区应提供晾晒衣物的场所和晾衣架。

25、宿舍照明电源宜选用安全电压,采用强电照明的宜使用限流器。生活区宜单独设置手机充电柜或充电房间

26、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灭蚊蝇、灭蟑螂及灭其他害虫的措施。

27、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定期消毒。

28、当遇突发疫情时,应及时上报,并应按卫生防疫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封闭的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收集的垃圾应及时清运。

30、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有效的医疗和急救用品,且应保障在需要时方便取用。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现场检查,每条符合得1分,不符合视程度扣分,最多扣1分。

2

职业健康管理30分)

1、应为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方面工作的作业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定期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2、架子工、起重吊装工、信号指挥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吊装工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2)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识服装,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3、电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2) 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3) 高压电气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4、电焊工、气割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焊工、气割工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2)进行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3)进行磨削钨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4)进行酸碱等腐蚀性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胶鞋、耐酸碱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5)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5、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工及管道安装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在地下或潮湿场所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6、油漆工在进行涂刷、喷漆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进行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7、普通工进行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并应配备防护眼镜;进行抬、扛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进行人工挖扩桩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进行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8、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靴、绝缘手套和防尘口罩。

9、防水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进行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10、钳工、铆工、通风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进行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2) 进行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进行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3) 进行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11、电梯、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进行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12、进行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进行可能飞溅渣屑的机械设备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13、其他特殊环境作业的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配备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帽等;

(2) 进行地下管道、井、池等检查、检修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具、防滑鞋和手套;

(3)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的人员应配备防毒面罩或面具;

(4) 冬期施工期间或作业环境温度较低时,应为作业人员配

备防寒类防护用品;

(5) 雨期施工期间,应为室外作业人员配备雨衣、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14、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的技术措施计划。

15、应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卫生培训。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现场检查,每条符合得2分,不符合视程度扣分,最多扣2分。

附件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控制服务认证证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