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认证服务 / 认证规则

认证规则

环境服务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5-11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1. 目的

本规则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加强认证规则管理的公告》及《GB/T 38221-2019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技术要求》,规范环境服务认证活动,确保认证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以下环境服务类别(依据GB/T 38221-2019分类):

- 城镇污水处理(含污泥处理设施)

- 工业废水处理(含工业园区集中处理设施)

- 村镇污水处理

- 烟气污染治理

- 工业有机废气处理

- 生活垃圾处理处置

- 工业固废处理处置

- 环境修复

- 环境监测(水质、气体、噪声监测等)

二、认证依据

1. 核心标准

- 《GB/T 38221-2019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组织服务评价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版本)。

- 若标准更新,认证机构将在新标准实施前6个月通知获证组织,并组织过渡期审查。

2. 补充依据

-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 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如GB 8978、HJ 2035等)。

三、认证模式和领域划分

采用复合认证模式,包括:

1. 服务特性测评:通过文件审查、现场检测验证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如污染物达标率、资源消耗指标)。

2. 服务过程审核:包括初访问、现场审查(含暗访)、运行记录核查。

3. 顾客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或第三方数据采集,评估相关方满意度(满意度≥80%为A级)。

本规则所属认证领域为一般服务认证领域SC19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四、认证实施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 申请条件:合法经营、无重大事故、具备服务系统文件。

- 提交材料:法律地位证明、服务流程图、检测能力证明等。

2. 审查准备

- 文件预审:确认管理体系完整性。

- 制定审查计划:明确人日数(见下表)。

有效人数

初次审查时间(天)

监督审查时间(天)

再认证审查时间天)

1-125

2

1

1.5

126-575

2.5

1

2

576-1500

3

1

2

1501-3450

3.5

1.5

3

注:现场审核不得低于本表中审核人日的70%。

- 审查员应具有CCAA注册的正式审查员资格,且通过环境服务认证相关知识的考核。

3. 现场审查

- 覆盖组织所有服务类别及设施,抽样比例≥30%。

- 审查重点:达标排放记录、应急预案有效性、设备完好率(≥95%)。

- 每年度至少一次暗访,抽样比例不低于10%

4. 认证决定

- 技术委员会审议审查报告,结论分为:通过、整改后通过、不通过。

5. 监督与再认证

- 监督:证书有效期内每12个月一次,覆盖全部服务类别。

- 再认证: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请,审查程序同初次认证。

五、认证证书及标志

1. 证书样式

- 注明认证范围、有效期、服务类别。

- 禁止使用“中国”“国家”等字样。

2. 标志使用

- 仅用于宣传材料,不得用于产品或检测报告。

- 证书暂停/撤销后,立即停止使用。

3. 证书状态管理:

- 暂停:未通过监督审核或发生重大违规事件。

- 撤销:提供虚假信息或造成严重环境/卫生事故。

六、动态维护与合规管理

1. 动态维护程序

- 年度评估:每年对规则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报告并公开摘要。

- 修订机制:根据法规或标准更新,修订后30日内备案。

- 过渡期管理:标准变更时,组织需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

2. 申诉与投诉

- 申诉处理:60日内完成调查,结果书面反馈。

- 投诉渠道:官网公示电话、邮箱,30日内答复处理进展。

附件: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