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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规则

绿色清洁服务认证规则

来源: 中认国际    时间: 2025-05-12

一、适用范围

本认证规则适用于依据《绿色清洁服务规范》(T/CASME 0082020)和本规则开展的绿色清洁服务认证活动,涵盖民用与商业清洁、市政环境清洁、工业清洗与净化领域,旨在评估服务供应商在生态环保、健康安全、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合规性与有效性。

二、认证依据

1. 核心标准

- 《绿色清洁服务规范》(T/CASME 0082020)及本规则

2. 引用标准与规范

-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 GB/T 24001《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 GB/T 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 SB/T 105952011《清洁行业经营服务规范》SB/T 11209—2017的全文或可获取途径链接http://www.std.gov.cn)

- GB 22337《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三、认证实施程序

1. 申请与受理

- 申请条件:申请方应为合法注册的清洁服务组织,具备绿色清洁服务实施能力。

- 提交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服务流程文件等。

- 受理评审:认证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通知补充或受理。

2. 评价(审核与检查)

- 制定审查计划:明确人日数(见下表)。

有效人数

初次审查时间(天)

监督审查时间(天)

再认证审查时间天)

1-125

2

1

1.5

126-575

2.5

1

2

576-1500

3

1

2

1501-3450

3.5

1.5

3

注:现场审核不得低于本表中审核人日的70%。

- 审查员应具有CCAA注册的正式审查员资格,且通过绿色清洁服务认证相关知识的考核。

- 文件评审:验证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T/CASME 0082020要求。

- 现场审核(评价内容见附录2):

- 生态环保设计:核查清洁方案中环境要素的融入情况。

- 作业控制:检查清洁药剂使用、设备环保性、废弃物管理等。

- 健康安全管理:评估脆弱人群防护措施、病媒防控流程。

- 监视与改进:审核服务监测记录、投诉处理及改进措施。

- 抽样检测:对清洁区域噪声、扬尘、废水排放等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符合GB 22337等标准。

3. 复核与认证决定

- 技术委员会复核:由利益相关方代表及外部专家组成委员会,审核报告并提出结论和等级评价。具体见附录1

- 认证决定:通过后颁发《绿色清洁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不通过则书面反馈整改要求。

- 时限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 监督与再认证

- 年度监督:每年一次现场抽查,重点检查持续合规性及改进措施。

- 再认证:证书到期前3个月申请再认证,流程同初次认证。

四、认证证书及标志要求

1. 证书内容

- 获证组织名称、地址、认证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发证机构。

2. 认证标志

- 标志需包含绿色清洁服务认证字样及唯一编号,不得使用国家”“领先等禁用词汇。

- 标志使用范围限于获证服务宣传,禁止误导性宣传如禁止用于产品包装)

- 认证标志样式的公开途径(http://www.zricsz.com)。

- 认证标志仅限境内使用,境外使用需单独声明

3. 证书状态管理

- 暂停:未通过监督审核或发生重大违规时暂停,限期整改。

- 撤销:整改未达标或虚假申报时撤销证书,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注销:获证组织主动申请或业务终止时注销。

五、服务认证特殊要求

1. 认证模式

- 服务特性测评:基于T/CASME 0082020的6大核心模块(规划、过程控制、健康安全等)设计评分体系,总分80分为通过根据分值按附录1评定星级认证模式依据GB/T 27207《服务认证模式选择与应用导则》执行。

2. 领域划分

- 本规则所属认证领域为一般服务认证领域SC19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

- 按民用、市政、工业三大领域分别制定审核细则。

3. 不符合项处理

- 轻微不符合项需30日内整改并提交证据;

- 严重不符合项需重新现场审核。

六、其他要求

1. 规则名称与编号

- 名称:绿色清洁服务认证规则;编号:CTS-ZRIC1907-2024

2. 动态维护

- 认证机构每年评估规则与国家法规、标准的符合性,修订后30日内通过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http://report.cnca.cn)提交备案具体按ZRIC-WI46认证规则管理制度及程序执行。

3. 信息公开

- 认证规则全文、证书样本、获证组织名单通过官网http://www.zricsz.com)公示。

七、附录

附录1:评价的指标分值与等级评定

根据指标分值评定绿色清洁服务认证(GCSC)服务能力,以区分服务不同等级,最高为5星。

指标分值

级评定

95分以上(含95分)

☆☆☆☆☆5

90分至95分(不含95分)

☆☆☆☆4

80分至90分(不含90分)

☆☆☆3

附录2:评价的内容

(具体见下表)

序号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价方式

1

基本要求(10分)

1管理职责

1.1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分配绿色清洁服务项目 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 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清洁服务项目评价要求。

1.2组织应设有绿色清洁服务项目管理机构, 承担有关绿色清洁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1.3组织应制定绿色清洁服务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量化的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1.4组织应定期参与绿色清洁服务相关教育、培训, 并取得绿色清洁服务资格。

2合规性与相关要求

2.1组织应在清洁服务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2对利益相关方环境、健康和卫生要求做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要求), 应同时予以满足。

资料审核,每条符合得1分,不符合视程度扣分,最多扣1分。

2

规划10分)

1管理体系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GB / T19001 )、环境管理体系( GB / T24001 ) 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GB / T45001 )的有效性。

2绿色清洁服务要求

2.1组织应基于 SB / T10595 — 2011 开展清洁服务活动。

2.2组织应制定并坚持生态环保、健康安全方针, 制定标准作业程序,规范服务流程、药剂使用、操作、沟通要求、培训和相关记录; 适用时,相关服务方案和(或)标准作业程序应对现场清洁服务人员 和客户公开。

2.3清洁项目合同需确保绿色清洁符合生态环保、健康安全标准,针对特定绿色清洁项目应制定专项服务方案。

2.4组织应制定培训计划及培训要求, 项目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应取得足够的绿色清洁管理和(或)技术培训, 实操人员应接受相应专业要求的初级培训、安全培训等, 应保留相关培训记录。

2.5组织应选用绿色清洁产品, 或经证实满足环境、健康、安全相关要求的清洁产品。

2.6组织应对实施项目进行定期监管,制订监督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监督(检查) 频率和项目的量化指标,并设立第三方监督平台,平台应具有信息接收、信息处置、信息监管、处理公示及可追溯的功能。

2.7禁止在认证标志中使用“领先”“一流”等判定性形容词。

资料审核,缺少一条扣1分,最多扣5分

3

绿色清洁服务过程30分)

1生态环保设计

1.1在绿色清洁服务方案设计中引入生态环保设计的理念,将绿色清洁服务项目相关的环境要素纳入设计之中,确定设计的决策方向。

1.2生态环保设计要求在绿色清洁服务项目开发的所有阶段均考虑相关的环境要素,在项目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中, 应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并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2绿色清洁服务方案

组织应编制绿色清洁服务方案,在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同时达到有效的清洁。除一般的清洁工作所关注的标准外,绿色清洁服务方案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方案制定时,应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方案应明确服务流程,以 方便作业员工与项目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进行沟通; 必要时,应为项目建立信息反馈体系。

b )制定和实施与客户或相关方(如行业专家、承建方等)的建议相一致的清洁维保计划,进行常规性、周期性和可修复性的清洁保养。

c )针对清洁检查和应急预案需确定:

———应达到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要求所需的高效清洁或维保率;

———应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查,并评估是否需要做出调整,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变化。

3装备

3.1装备选型

3.1.1应对清洁设备进行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节能性、环保性、可修复性(免维护)、配套性及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评估。

3.1.2关键设备选型时, 应尽量收集该设备的同行用户信息, 确认此设备得到用户的肯定, 能达到正常使用的各项要求。

3.2装备使用及维护

3.2.1组织应制定和采用经济上可行、技术上先进的生态环保措施,高效去除清洁装备的污染物。

3.2.2组织应定期评估使用的卫生清洁设备运行工况;适用时,可通过设备制造商或专业服务机构确认。

4清洁药剂和物资要求

4.1清洁过程中应禁止含有害物质清洁用品的使用,优先选用绿色清洁服务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禁止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清洁用品。

4.2清洁过程中应高效使用清洁药剂,并确保药剂不造成二次污染,或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不造成伤害;适用时,应优先选用生物试剂或植物制剂。

4.3在可选择时,清洁物资材料要无害化可降解、可再生、可循环,用于室内的材料要优先考虑选择无毒气散发、无刺激性、无放射性、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材料。

4.4清洁药剂和物资的流通应符合 SB / T11209 — 2017 , 以达到产品可追溯性要求。

5绿色清洁作业

5.1作业控制

组织应在受控的条件下开展清洁服务。适用时, 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描述服务特性的文件化信息,并实施有效控制;

b )可获得使用适宜的监视和测量资源;

c )在适当的阶段实施监视和测量活动, 以验证服务的提供是否符合接收准则;

d )配备胜任的人员,包括所要求的资质;

e )对清洁服务的提供的过程进行确认、批准,并定期再确认;

f )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

g )实施服务的授权提供和提供后活动。

5.2清洁用品的管理与储存

5.2.1应保持日化清洁用品标签,应在储存区及现场使用的集中放置区的醒目位置标注安全警告标识,并附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说明。

5.2.2不同清洁用品同区域放置时,应区分其物理、化学性质,避免其发生交叉反应;储存环境(湿度、温度)和时间应符合其说明(书)要求。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现场检查,每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4

健康安全管理20分)

1脆弱人群防护

在清洁作业期间,对有可能受到负面影响的脆弱人群,组织应当采取(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a )制定专项的清洁活动时间表,以避免脆弱人群接触到清洁过程。

b )采用生物防控技术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要的化学清洁剂的使用。

c )在确保充足通风的条件下才能使用化学清洁剂,应避免化学品在密集人群中扩散; 必要时,应通过额外的通风来加快化学品的消散。

d )采用能防止负面影响转移到其他区域的清洁工作方式。

2病媒防控

组织应依据国家、地方卫生管理部门和(或)客户的指导与要求,对所服务区域开展病媒防控作业,做到无死角无盲区、无二次污染(传播), 对病媒进行预防和(或)消杀控制。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现场检查,每不符合一项5分。

5

生态环境保护(10分)

1总则

绿色清洁服务的全过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法规和要求。

2固体废物排放管理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作业时应:

a )批量购买清洁药剂以尽量减少包装物与废弃容器的产生。

b )适用时, 采用可重复使用的清洁用品。

c )将清洁操作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分类处置。

3噪声排放管理

清洁作业场界周边噪声排放应符合 GB22337 的 3 类标准; 对于有特殊声环境要求的区域, 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技术措施, 避免其噪声超标。

4扬尘治理

清洁作业时应综合使用抑尘技术, 确保服务区域内保洁作业不产生二次扬尘。

5其他污染控制

服务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排放或放射性等环境污染均应采取适宜的生态环保措施,以减少其负面影响。

资料审核+现场查看,每项不符合扣2分。

6

监视、测量、分析与反馈(10分)

1监视、测量和分析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监视、测量和分析的过程, 以确保实现绿色清洁服务的预期结果,宜确定:

a )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b )为确保结果有效所采用的监视、测量、分析的方法;

c )评价绿色清洁服务绩效所依据的准则;

d )实施监视和测量的时机;

e )分析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时机。

2反馈

组织应和客户制定沟通制度, 应当:

a )建立和完善能够让清洁工作人员就工作场所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b )就清洁作业中发现的问题与项目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进行沟通;

c )为项目所有者、使用者或管理者提供建议和提案,从而提升环境清洁的管理水平;

d )确定有特殊需求和敏感(如灰尘、化学品、噪声等级等)的有关人群, 制定与管理者、清洁员工和其他人员解决矛盾与冲突的程序。

资料审核,每不符合项扣1分。

7

改进10分)

1服务监督

组织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a )应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b )应对外公示服务质量监督电话, 并接受用户 监督;

c )应在服务场所设意见簿(卡、箱), 定期收集用户 意见, 改进服务质量。

2投诉处理

组织对投诉处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a )应提供满足客户需要的、灵活的受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来访、来函、来电等;

b )处理方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二次服务、替代、补偿、赔偿、道歉、提供技术援助;

c )应与客户 充分说明并协商处理意见, 以减少分歧;

d )应对客户投诉进行事后分析原因, 并采取根本性措施以防止或减少问题的再次发生。

3主动改进

组织应持续提高全体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 主动提高服务标准并积极予以实施, 通过定期考评,不断改进绿色清洁服务的水平。

资料审核,每不符合项扣1分。

附件:绿色清洁服务认证证书样板